近年來,恐怖主義犯罪的形勢愈發(fā)嚴峻,犯罪分子的手段也愈發(fā)殘忍,時刻威脅著我國和國際社會的安全。尤其是近期肆虐中東地區(qū)的ISIS宗教極端組織更以慘不忍睹的犯罪方式讓我們意識到恐怖主義的巨大危害性。在中國,小范圍內(nèi)的恐怖活動不時出現(xiàn),嚴重危害了人們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擾亂了我國的正常社會秩序。因此,如何從刑法的角度來震懾犯罪、遏制犯罪是需要我們思考和作出相關(guān)界定的。
摘 要:恐怖主義犯罪作為最嚴重的刑事犯罪之一,各國以及我國學者都有不同的理論界定。隨著恐怖活動的加劇,我國更加重視有關(guān)恐怖主義的立法,出臺或修改了相關(guān)法律。但法律中的一些問題以及與相關(guān)刑事法不相銜接的部分還是值得我們思考的,特別是打擊恐怖主義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和保障人權(quán)之間容易產(chǎn)生沖突,我們需要意識到并竭力使二者兼顧。
關(guān)鍵詞:恐怖主義犯罪;恐怖主義;刑法
一、恐怖主義犯罪的理論界定
1.恐怖主義犯罪的國外理論界定
對于恐怖主義犯罪,不同國家、不同機構(gòu)、不同學者有著各為不同的界定。這給我們理解研究恐怖主義犯罪帶來了很大程度的困擾,還會引起司法適用的不確定性。《美國愛國者法案》(USA PATRIOT ACT)對恐怖主義犯罪的界定為:所有涉及(a)危害人身安全的違反美國或任何國家刑法的行為;(b)顯然意圖要(i)強暴或脅迫平民群眾,(ii)強暴或脅迫影響政府政策,(iii)藉由大規(guī)模破壞、暗殺或綁架以影響政府行為;(c)主要發(fā)生在美國司法管轄權(quán)境內(nèi)的行為。①美國國防部的定義是:恐怖主義犯罪是指意在威脅、脅迫政府或者社會而對個人或者財產(chǎn)非法使用或者威脅使用武力或者暴力,通常是為了達到政治、宗教或者意識形態(tài)目的的行為。②美國學者Jonathan R.White認為:“恐怖主義犯罪是指國家中的某些特殊政治和社會勢力指使恐怖主義分子個人實施的違反法律的應受懲罰的刑事暴力行為。”③由于英美政治利益的一致性,英國在反恐立法上也和美國有著時間和內(nèi)容的一致性。2000年英國通過《反恐怖主義法》,從多個層次和角度對恐怖主義犯罪進行了界定:一是從行為種類上明確實施或威脅實施第二款所列舉的行為,包括:①涉及對他人實施的嚴重暴力行為;②涉及對他人財產(chǎn)造成的嚴重損害行為;③危及他人的生命的行為;④對公共健康或安全構(gòu)成嚴重威脅的行為;⑤嚴重干擾或破壞電子系統(tǒng)的行為。二是從犯罪目的上明確為影響政府或脅迫公眾;三是在犯罪動機上認為是為了政治、宗教或意識形態(tài)的信仰。④俄羅斯國家對恐怖主義犯罪在1996年《俄羅斯聯(lián)邦刑法典》第205條作出了規(guī)定。將恐怖主義犯罪的定義為:“恐怖主義犯罪是指實施爆炸、縱火或者是其他具有造成他人傷亡、巨額財產(chǎn)損失危險或者其他社會危害后果,危及公共安全,侵犯他人或者影響政權(quán)機關(guān)通過決定以及為達成此目的以實施上述行為相威脅的行為。”⑤除了各國國內(nèi)對恐怖主義犯罪的界定之外,國際社會組織較早就對其做出了相關(guān)解釋,這體現(xiàn)在1937年由國際聯(lián)盟制定的《防治和懲治恐怖主義公約》,該公約第1條第2項把恐怖主義定義為:恐怖主義是指直接反對一個國家而其目的和性質(zhì)是在個別人士和個別團體或公眾中制造恐怖的犯罪行為。⑥可見隨著恐怖活動的加劇,各國和國際社會都加強了對恐怖主義犯罪的重視,各國的恐怖主義立法也在隨之完善。從以上定義的分析和相關(guān)文獻的記載來看,各國對于恐怖主義犯罪的界定也在不斷豐富,始終沒有形成一個統(tǒng)一的界定。
2.恐怖主義犯罪的國內(nèi)理論界定
我國學者對恐怖主義犯罪的觀點也是眾說紛紜。有學者認為:“恐怖主義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法律規(guī)定,為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或社會目的而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性手段殘害無辜,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行為。”⑦還有學者把恐怖主義犯罪定義為實現(xiàn)一定的政治目的,通過暴力或暴力威脅形式制造社會恐怖,侵害他人生命財產(chǎn)的犯罪行為。⑧也有學者從更加具體的角度來描述恐怖主義犯罪,例如高銘暄教授認為“恐怖主義犯罪是基于某種特定的政治性犯罪動機或社會動機、宗教動機,使用暴力或暴力性、破壞性手段,殘害無辜平民,制造社會恐怖氣氛,國際公約或者國內(nèi)法將其規(guī)定為犯罪的行為。”⑨對于概念界定的越詳細、越周嚴,司法工作人員的認定就越清晰簡單。相比國外對于恐怖主義犯罪的認定,我國學者的思路還很局限,只是泛泛而論。而我國學者們在犯罪手段、侵害法益方面雖不夠具體,可基本上有一致的意見,但在犯罪目的、適用法律方面還是有分歧。恐怖主義犯罪政治性強,形式也越來越多樣,人們由于政治立場和意識形態(tài)的差異必然會有不同的價值認定,常見的說法是:“一個人的恐怖主義者是另一個人的自由戰(zhàn)士”。而官方的認定更加容易受到某種政治利益的沖動,成為政治斗爭的工具。
閱讀期刊:《犯罪研究》
《犯罪研究》雜志是由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主管、上海市犯罪學學會主辦,經(jīng)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出版的專業(yè)性理論刊物,刊號為CN31-1809/D。本刊創(chuàng)刊于1981年,原名《刑偵研究》,于1983年成為上海市犯罪學學會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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