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是我國培養(yǎng)人才的一個地方,關于大學的管理制度,學習資源等對一個學校及其學生的發(fā)展都是很重要的。本文主要研究了大學經濟責任:一個概念及其分析框架,文章是一篇教育類期刊投稿的論文范文。
摘要:當前,隨著我國大學規(guī)模的擴大、大學經濟功能的增強,大學受托經營和管理的公共資源數(shù)量越來越多、范圍越來越廣。為提高大學公共資源使用效率和效益,確保公共資源價值保值和增值,大學必須承擔相對應的經濟責任(Accountability)。通過對國外相關研究的梳理和分析,我們對大學經濟責任這一概念的內涵進行界定,并闡述大學經濟責任產生的原因,進而分析大學經濟責任的構成及其表現(xiàn)形式,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一個可以解釋真實大學經濟責任履行的分析框架:誰對誰負責、負什么責任、以及如何履責,以期對我國現(xiàn)代大學制度建設有啟示作用。
關鍵詞:大學,經濟責任,概念,公共受托責任關系,分析框架
當前,隨著我國大學規(guī)模的擴大、大學的經濟功能顯著增強,大學受托經營和管理的公共資源數(shù)量越來越多、范圍越來越廣。為提高大學公共資源使用效率和效益,確保公共資源價值保值和增值,大學必須承擔相對應的經濟責任(Accountability)。這一觀點在有些國家和地區(qū),人們普遍接受并已形成了制度;而在另一些國家或地區(qū),這還是一個新鮮事,甚至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1]一些學者認為,把工商企業(yè)實施的成本效益管理主義思想引入大學,是大學市場化的表現(xiàn),侵蝕和破壞了大學自治和學術自由傳統(tǒng)[2];另一些學者認為,大學履行可測量的經濟責任是政府放權、擴大大學自治的邏輯后果,對防止大學權力腐敗和濫用,提高大學公共資源使用效率和效益具有重要作用。[3]這些研究豐富了我們對大學經濟責任履行的理論和實踐認識。然而,由于大學組織的非營利性、產品價值的難測性,我國現(xiàn)代大學制度建設對大學經濟責任承擔的認識較為模糊,一些大學出現(xiàn)責任主體不明、責任內容不清、責任履行不徹底,產生機會主義行為,造成效率損失、浪費較大、甚至公共資源流失和損失的后果!秶抑虚L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指出:建設現(xiàn)代大學制度,要明確政府管理權限和職責,明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權利和責任……要依法保障學校充分行使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這為我國大學經濟責任承擔提供了合法的政策支撐。因此,通過對國外相關研究的梳理和分析,我們對大學經濟責任這一概念的內涵進行界定,并闡述大學經濟責任產生原因,進而分析大學經濟責任的構成及其表現(xiàn)形式,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一個可以解釋真實大學經濟責任履行的分析框架:誰對誰負責、負什么責任、以及如何履責,以期對我國現(xiàn)代大學制度建設有啟示作用。
一、大學經濟責任(accountability)的內涵
經濟責任,源于英語單詞“accountability”,它廣泛運用于經濟學、公共管理學、教育學等學科領域。在高等教育中,一些學者主要將之理解為“高等教育問責”、“高等教育績效責任”、“責任機制”等。這些理解只反映了“accountability”部分涵義。為全面理解高等教育中 “accountability”的內涵,我們認為將其理解為“經濟責任”更為妥當。大學是高等教育重要組成部分,類型較多,為研究方便,本文特指我國公立大學,即以國家或地方政府財政經費資助創(chuàng)辦并維持的大學。
1.國外關于大學經濟責任的不同界定
20世紀70年代,受高等教育財政危機的影響,一些西方發(fā)達國家把工商企業(yè)成本效益觀引入高等教育中。自此,大學承擔經濟責任成為政府及其高等教育研究關注的熱點問題,討論熱烈,但沒有形成統(tǒng)一、明確的界定,其代表性的觀點如下。
上述對于accountability涵義的理解,雖各有不同,但其核心思想是一致的,即大學公共資源使用情況及其產生結果的責任。這些不同的學者分別從績效、責任機制、問責等某一個視角進行了理論研究和實證分析,但這些理解只反映accountability的部分內涵,尚未從系統(tǒng)的視角對公共資源使用過程及其責任主體與責任對象間的關系進行分析,更沒有一個適合解釋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大學經濟責任承擔的分析框架。那么,什么是大學經濟責任呢?如何構建大學經濟責任的分析框架呢?
2.大學經濟責任的界定
根據(jù)上述國外學者的研究,結合我國大學實際運行情況,我們認為,大學經濟責任是指大學受政府及其它利益相關者委托承擔人才培養(yǎng)、科學研究與社會服務等職責時,自主管理、支配和使用相應的公共資源,大學應該根據(jù)授權規(guī)定或委托人的特殊要求,依法對受托公共資源的管理、支配和使用及其產生結果的情況承擔行為和報告的責任、義務,如未能按照授權規(guī)定或委托人特殊要求管理、支配和使用公共資源或職責履行不到位而不能實現(xiàn)預期目標或效果,大學應當承擔責任并接受必要處罰。
簡單的說,大學經濟責任就是大學對其管理、支配和使用的公共資源負有保值增值并報告的責任,即行為責任和報告責任的統(tǒng)一。其中,行為責任包括保值和增值。所謂保值是指大學人、財、物等各種公共資源保持原有的價值,無貶值、流失和資不抵債等情況的發(fā)生;所謂增值是指人、財、物、信息等各種公共資源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確保大學職責的有效履行,實現(xiàn)各利益相關者利益最大化;所謂報告是指大學客觀、準確、及時的向政府及其它利益相關者解釋與說明公共資源管理與使用及其所產生結果的情況。而責任則包括應盡的職責或義務與未能盡職責或義務所應受到的處罰兩個方面。大學經濟責任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大學經濟責任是指大學組織或機構在管理、支配和使用公共資源中所應當承擔的經濟責任,主要包括大學與外部橫向組織、單位之間發(fā)生的各種經濟往來所應該承擔的經濟責任;而狹義的大學經濟責任指大學經濟責任的“人格化”,是指管理、支配和使用公共資源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具體包括大學領導者、行政管理者和教師。前者指組織責任,后者指個人責任。個人責任是組織責任的人格化和具體化,從而使得責任落實到目標行為人。
二、大學經濟責任產生的原因
大學之所以要承擔經濟責任,或者說,大學之所以要對其受托經營管理的公共資源承擔經濟責任,這主要源于大學所表現(xiàn)出的公共受托責任關系。大學作為非營利的公益性組織,其產品具有準公共性的特點。根據(jù)公共產品理論,準公共產品是介于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的、兼具部分公共產品和部分私人產品形式的一類產品,具有正外部性。大學作為一種準公共產品,滿足個人和社會發(fā)展需求,實現(xiàn)社會公共利益或目的是大學產品的本質屬性。正是大學產品的公共性,世界各國大力支持并資助大學的建設與發(fā)展,由此便產生了大學與這些提供資源或資金有關方面的公共受托責任關系。
高等教育論文發(fā)表期刊推薦《河北理科教學研究》是反映大學理科基礎課及中學理科教學研究成果的綜合性雜志,主要刊登以理科教學為基礎的、有實用價值、有指導意義的教學研究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