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外觀與室內空間組合綜述
賈俊
摘要:本文主要闡述了建筑空間與建筑功能、建筑藝術、建筑技術、建筑環(huán)境的關系,以創(chuàng)造和諧統(tǒng)一的空間形態(tài)為目的,提出了建筑設計空間組合的原則和方法的一些思考。
關鍵詞:建筑設計; 空間組合; 功能; 技術;
前言
建筑設計人員在住宅設計過程中,應在使用方所提供的各種原始資料、具體標準和要求的條件下,在現有國家標準規(guī)范及相關政策條件下,對整個建筑設計進行構思、分析和規(guī)劃,對建筑中各房間功能進行全面的分析,對整個用地環(huán)境充分理解。在有限的居住面積中合理組織、搭配各功能空間,充分考慮建筑與人、建筑與環(huán)境的關系。精心設計出以人為本的人居住宅,為廣大住戶營造更好、更舒適的居住環(huán)境。
一、建筑空間與建筑功能
在建筑中功能一般表現為建筑的內容,而空間則體現為建筑的形式,因此功能與空間的關系可以用哲學上的“內容與形式”的辨證原理來加以解釋,一方面功能決定空間的形態(tài),另一方面,空間的形態(tài)又對功能具有反作用。建筑不僅僅用來滿足個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且還要用來滿足社會各種需要。人們蓋房子總有其具體的目的和使用要求,這在建筑中叫功能。在建筑設計的歷史過程中,功能的變化和發(fā)展帶有自發(fā)性,它是一種活躍因素,特別是它在建筑設計中有著主導地位,因而在功能與空間形式之間的對立統(tǒng)一的矛盾中,經常都是處于支配的地位,并成為推動建筑發(fā)展的原動力。在建筑中,功能作為內容的一個主導方面,確實對形式(空間)的發(fā)展起著推動的作用,但也不能否定空間形式的反作用。一種新的空間形式的出現(或被創(chuàng)造出來),不僅適應新的功能要求,還會反過來促使功能朝著新的高度發(fā)展。
二、住宅設計中內部空間的組織與處理
建筑空間有內、外之分,內部空間是人們?yōu)榱四撤N目的(功能)而用一定的物質材料和技術手段從自然空間中分隔出來的;它和人的關系最密切,對人的影響也最大,它應當在滿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具有美的形式,以滿足人們的精神感受和審美要求。在住宅設計中,從設計師的角度來談,筆者認為尤其應注意處理好以下關系:
1、空間的體量
住宅空間的舒適度是以人的尺度和心理接受的感覺為基準,過大的空間會失去家庭的溫馨感、親和感,失去家庭特有的生活氣氛,有時還會使人覺得自己渺小而冷漠、僻靜。目前,由于住宅市場的炒作和使用方(甲方)盲目攀比的心理,使很多設計變得不理性:廳的面積被擴大到60 m2~70 m2,衛(wèi)生間被擴大到18 m2。這不是正常人所能接受的。意大利著名建筑師布魯諾·賽維,在他的《建筑空間論》中曾談到:“盡管我們可以忽視空間,空間卻影響著我們,并控制我們的精神活動”。有關研究表明,引起人們心理體驗的,不僅是建筑物的物理實體,主要是使用建筑空間的人和活動。
2、空間的尺度
尺度問題就是在空間的高度上應考慮好的兩個高度:絕對高度(實際層高)和相對高度。選擇合適的層高在住宅設計中有著重要意義,我國大部分地區(qū)住宅設計層高一般為218 m?臻g的高度對于精神感受的影響很大,這可以從兩方面分析:①絕對高度以人為尺度,過低會使人感到壓抑,過高會使人感到不親切;②相對高度指空間的高度與面積的比例關系,相對高度愈小,頂蓋與地面的引力感愈強。相對高度不能只著眼于尺寸,而要聯(lián)系到實際的平面面積,人們在實際生活經驗中體會到,在絕對高度不變的情況下,面積愈大空間愈顯得低矮;另外,作為空間頂界面的天棚和底界面的地面———其相互平行、對應,如高度和面積保持適當的比例,則可以顯示一種互相吸引的關系,這種關系可以造成一種親和、適宜的感覺。
3、空間的形狀和比例
不同的形狀空間,往往使人產生不同的感受,在選擇空間形狀時,必須把功能使用要求和精神感受要求統(tǒng)一起來考慮,使其不但適用而且又能按照一定的藝術意圖給人以良好的精神感受。對于一般建筑空間來講,所謂形狀就是指“長、寬、高三者的比例關系”。由不同形狀體量組合而成的建筑體形,可以利用長、寬、高三個向量要素在形狀方面的差異性進行對比、組合以產生變化。在設計過程中,首先應處理好建筑物整體的比例關系,也就是從組合入手來推敲各基本體量長、寬、高三者的比例關系。
4、空間圍與透關系的處理
在建筑空間中,圍與透是相輔相成的,只圍而不透的空間會使人感到閉塞、氣悶;只透而不圍的空間盡管開敞,但這樣的空間猶如置身室外,違反了建筑的本意和初衷。所以在設計中應把圍與透這兩種互相對立的因素統(tǒng)一起來考慮。住宅設計中的居室和客廳、餐廳等應朝向環(huán)境好的面,并且應爭取透;特別是對著室外風景優(yōu)美的一面處理得既開敞又通透,從而把大自然引入室內;像衛(wèi)生間、廚房等房間所需朝向不一定很好,且應盡量圍。
三、建筑空間與建筑藝術
建筑給人們提供了活動的空間環(huán)境,這些活動無疑包括物質活動和精神活動兩方面。在建筑漫長的發(fā)展過程中,人類在滿足自我精神的同時,也形成了一定的審美習慣,并用特定的審美觀念來判斷對象的美與否。因此,建筑不僅應被賦予實用屬性,還應被賦予審美屬性。然而,建筑藝術的感染力不只限于人們靜止地處在某個固定點上,或從某個單一的空間之內來觀賞它,而是貫穿于人們從連續(xù)行進的過程之中來感受它。當然,并非所有的建筑空間都能夠達到藝術創(chuàng)作的高度,但至少應該滿足人們起碼的精神感受,給人以視覺和感官上的愉悅,這就要求在創(chuàng)造建筑空間時,必須遵循美學原則來構思設想,直至將其變?yōu)楝F實。
四、建筑空間與建筑藝術
建筑是藝術與技術相結合的產物,技術是建筑的構思和理念轉變?yōu)楝F實的重要手段,而在技術中結構與建筑空間的關系最為密切。對于一幢建筑來說,只有形式和裝飾是遠遠不夠的,它還必須在結構上是優(yōu)美的合乎邏輯的。而且不同的結構形式各自具有其獨特的表現力,古羅馬所采用的拱券和穹隆結構提供了巨大的室內空間,表現了宏偉、博大、莊嚴的藝術形象;哥特式教堂高直的尖拱和飛扶壁結構,營造了高聳、輕盈和神秘的宗教氣氛;我國傳統(tǒng)的木構建筑獲得了輕巧、空靈和通透的空間效果。
五、建筑空間與建筑環(huán)境
建筑是不可能孤立存在的,它必然處于特定的環(huán)境之中,因此,建筑周圍的環(huán)境也對建筑空間形態(tài)有著一定的影響。建筑師在進行空間設計時,必須周密地考慮建筑物與環(huán)境之間的關系,并力圖使所創(chuàng)造的空間能夠與環(huán)境相協(xié)調,甚至與環(huán)境融為一體,使之相得益彰,大大提高建筑藝術的感染力。如賴特的流水別墅就是這一思想的典型代表,幾層平臺輕盈地凌立在溪水之上,憑借穿插錯落的體形組合,和與自然環(huán)境的有機結合,成為無與倫比的現代建筑經典。
六、建筑造型(外部體形)和空間的關系
建筑的外部效果,其實就是內部空間的反映;有什么樣的空間,就必然會產生什么樣的外部體形。外部體形是內部空間的反映,而內部空間包括它的形式和組合情況,又必須符合于功能的規(guī)定性。所以,建筑體形不僅是內部空間的反映,而且它還要間接地反映出建筑功能的特點。住宅建筑是直接服務于人們生活、休息的一種建筑類型,為了給人以平易近人的感覺,在功能的規(guī)定性下,其在立面設計和整個建筑造型上應做到具有小巧的尺度,親切、寧靜、樸素、淡雅的氣氛。
七、結語
在現代建筑設計中,如何合理組織各種空間,使整個設計更趨合理,造型更加美觀,居住更加舒適至關重要。建筑對于人類來說真正有價值的不是建筑實體的本身,而是由其所圍合的空間。人們稱建筑是流動的音樂,這是把建筑當作是一種藝術來對待,在所有藝術門類當中,建筑無疑是最具空間性的。建筑之所以為建筑,就在于它通過對空間的分割而創(chuàng)造了一種新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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