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快速城鎮(zhèn)化背景下,農戶土地流轉已經成為解決土地閑置問題的有效方法,推動了土地規(guī);洜I和農村產業(yè)化發(fā)展。以瀏陽市調查數據為支撐,在統(tǒng)計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實證研究,運用Logistic模型研究農戶土地轉出意愿的影響因素,表明農戶土地轉出意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其中,農戶的性別、農業(yè)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家庭人均收入、就業(yè)機會、期望流轉收益等是影響農戶土地轉出意愿的重要因素。
關鍵詞:工程論文發(fā)表期刊,城鎮(zhèn)化,土地轉出意愿,影響因素
引言
當前,快速城鎮(zhèn)化背景下,如何解決中國農村土地利用細碎化及撂荒、閑置等問題已成為政府關注的重點[1]。土地拋荒等問題嚴重阻礙新農村建設,同時延緩了城鎮(zhèn)化進程。十七屆三中全會審核通過“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托管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方案[2],這不僅反映國家對農村土地問題的重視,更體現出農村土地流轉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目前,農村土地制度正由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向土地經營權市場流轉制轉變,在這個過程中,農戶是否愿意轉出土地已成為開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所面臨的新問題。
國內學者在農村土地流轉研究上已經取得豐碩成果,為本文提供了極具啟發(fā)性的參考。中國土地流轉市場并不健全,農戶的土地轉出意愿依然是阻礙農村土地流轉的瓶頸所在,因此本文從微觀主體的視角深入研究農戶土地轉出意愿的影響因素,以期為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和保障農民土地流轉收益提供理論參考;谝延械难芯砍晒,本文在以下方面有所創(chuàng)新:首先,文章拓展了其他學者的研究內容,選擇更能體現農戶意愿的指標變量,突出對農戶的尊重,并率先以農戶的期待合同方式、期待流轉形式以及期待流轉收益作為變量。其次,為調查土地流轉活躍地區(qū)的農戶土地轉出意愿,本文選擇快速城鎮(zhèn)化的瀏陽市作為研究個案;通過對瀏陽市農戶土地流轉意愿的調查,從農戶自身因素等方面重點研究其對農戶土地轉出意愿的影響,并以問卷的統(tǒng)計結果作為數據來源,運用logistic模型進行實證分析。
一、數據與模型
隨著該地區(qū)兩型社會建設步伐加快,瀏陽市農村生產力得到很大提高,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yè)趨勢擴張,農村出現拋荒和流轉等現象。為妥善解決農村土地撂荒問題,瀏陽市成立多個農村土地流轉示范中心,并率先在鎮(zhèn)頭鎮(zhèn)試點“股田制”,探索多元化土地流轉形式[3]。因此,本文選取瀏陽市作為調查區(qū)域,對瀏陽市農戶土地流轉意愿進行調查。本文以土地轉出意愿為被解釋變量(Y),并選擇12個解釋變量,分別為:年齡X1;戶主性別X2;戶主受教育程度X3;家庭勞動力規(guī)模X4;農業(yè)收入占總收入比重 X5;土地耕種條件X6;家庭人均年收入X7;農業(yè)生產成本X8;就業(yè)機會X9;期待合同方式X10;期待土地流轉形式X11;期待流轉收益X12。
本文利用Eviews6.0中的Logistic回歸模型對農戶土地轉出意愿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并以農戶是否愿意轉出土地作為被解釋變量,具體而言,將農戶“不愿意轉出土地”定義為“Y=0”,將農戶“愿意土地轉出”定義為“Y=1”,并分析農戶土地轉出意愿的影響因素[4]。即:Y=Ln=α++βnXn+ε;而p=。
二、實證分析
運用Eviews對342份調查問卷數據進行Logistic回歸分析。模型的回歸結果(如下頁表1所示)。
回歸分析顯示,模型的擬合優(yōu)度R2值為0.648,說明模型中解釋變量對被解釋變量的解釋能力達到了64.80%,各項指標可較好地反映農戶土地轉出的意愿,具備經濟學上的意義。
三、結果分析
顯著變量分析:(1)戶主性別(X2)與農戶土地轉出意愿負相關,并根據戶主性別X2的回歸系數為負數可知,男性的轉出的意愿強,女性的轉出意愿小。女性的受教育水平較低,害怕風險,認為土地是其生存的保障,而男性戶主在外就業(yè)機會大,所以對土地的依賴較小。(2)農業(yè)收入占總收入比重(X5)與農戶土地轉出意愿負相關。表明農業(yè)收入比重對農戶的土地轉出意愿有著顯著的阻力作用,農業(yè)收入占總收入比重越大的農戶越不愿意轉出土地,農業(yè)收入是其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對土地依賴性很強,不愿意放棄土地。(3)家庭人均收入(X7)與農戶土地轉出意愿正相關。家庭人均收入高的農戶流轉意愿明顯高于家庭人均收入低的農戶,進行土地流轉可以節(jié)省時間去獲取其他收入,另一方面又可以獲得土地轉出收益。(4)就業(yè)機會(X9)與農戶土地轉出意愿正相關,在外就業(yè)機會多的農民土地轉出意愿越強。目前,純農業(yè)收入無法滿足農戶需求,其他收入已成為農戶更重要的生活來源,擁有良好就業(yè)機會的農民可以外出務工提高收入水平。(5)期望流轉收益(X12)與農戶土地轉出意愿負相關。當農戶轉出土地所得與期望流轉收益存在差距時,農戶不愿意進行土地流轉,流轉收益增加時,土地轉出意愿明顯增強。
不顯著變量分析:(1)戶主年齡X1、受教育程度X3及家庭勞動力規(guī)模X4是三個不顯著變量,F階段農戶的觀念也隨著時代更新,年齡和受教育程度已經不再桎梏農民的思想,追求目標成為流轉收益,因此年齡小且受教育程度高的并未有較強的土地轉出意愿,所以這些影響因素不顯著。(2)土地耕種條件X6和生產成本X8對農戶土地轉出意愿的影響不顯著。對于愿意轉出的農民而言,土地耕種條件及生產成本不是其關注的重點。而對于不愿意轉出土地的農民,土地是其生活的保障,無論生產成本多高,他們都不會放棄土地,所以對于農民而言這兩個因素也不顯著。(3)期待合同方式X10和期待土地流轉形式X11對農戶土地轉出意愿的影響同樣不顯著。由于農民不了解合同的重要性且合同簽訂過程復雜,導致很多農民不愿意簽訂合同。農戶對“入股”等方式持觀望態(tài)度,所以期待土地流轉形式這個變量影響也不顯著。
四、政策啟示
本文研究分析可以得出,農戶是否轉出土地的決定綜合考慮了各方面因素,其行為越來越理性,快速城鎮(zhèn)化地區(qū)制定農村土地流轉政策必須考慮和尊重農戶的意愿,推動農村土地轉出或者放任農戶不愿流轉都帶來負面影響。只有把握住農戶的意愿,才能更好地推進農村土地流轉、發(fā)展農村經濟,才能更快地調整農業(yè)結構,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
首先,土地依舊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農村土地流轉關乎農民切身利益,要想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就必須尊重農戶意愿,加強對農民的教育,降低農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保障其土地轉出之后的生活,消除農民的后顧之憂。其次,政府部門應該創(chuàng)造大量非農就業(yè)機會,提高農民的非農收入,增加農民的收入來源鼓勵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最后,管理部門必須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制定農村土地流轉規(guī)章,建立流轉**組織,提高土地流轉效率,促進農村土地合法快速流轉。同時應該提高土地流轉收益,加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改善農民生活,調動農戶積極性,從而加快農戶土地流轉步伐。
參考文獻:
[1] 張文秀,李冬梅,等.農戶土地流轉行為的影響因素分析[J].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1):14-17.
[2] 段玉潔.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意愿的影響因素分析[D].成都:四川師范大學,2011.
[3]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