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外佛教文獻雜志社/雜志簡介
主管單位:《藏外佛教文獻》編委會
主辦單位:《藏外佛教文獻》編委會
《藏外佛教文獻》指出:近代以來從梵文、巴利文、藏文、蒙文等各種文字翻譯的佛教典籍;敦煌藏經洞保存的大量佛教典籍;各地圖書館、博物館保存的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的古代佛教典籍;正史、地方史志、業(yè)書、類書、個人文集中保存的佛教資料;與佛教有關的金石資料;近現(xiàn)代的佛教著作與資料。上述種種均可稱為藏外佛教文獻。該書的出版得到國內外同行專家的高度評價,成為許多研究者案頭必備的基本資料;也被佛教界的許多大德、居士稱為功德無量之舉,嘖嘖贊嘆不已。本刊堅持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和“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的方針,堅持實事求是、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嚴謹學風,傳播先進的科學文化知識,弘揚民族優(yōu)秀科學文化,促進國際科學文化交流,探索防災科技教育、教學及管理諸方面的規(guī)律,活躍教學與科研的學術風氣,為教學與科研服務。
藏外佛教文獻收錄情況/影響因子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收錄萬方數(shù)據庫全文收錄期刊
中國知網收錄期刊
中國期刊網來源刊
藏外佛教文獻欄目設置
主要欄目:即興自說、南傳佛典、録文樣勘體例、三藏論疏。
藏外佛教文獻編輯部/雜志社投稿須知
1.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應是一篇能客觀反映文章核心觀點和創(chuàng)新觀點的表意明確、實在的小短文,切忌寫成背景交代或“中心思想”,100-200字為宜。
2.數(shù)字用法:執(zhí)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shù)字用法的規(guī)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shù)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shù)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shù)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shù)字。
3.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4.注釋: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集中列于文末參考文獻之前。釋義性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包括各種不宜列入文后參考文獻的引文和個別文后參考文獻的節(jié)略形式,其序號為①②③……。
5.論文一經發(fā)表,贈送當期樣刊1-2冊,需快遞的聯(lián)系本部。
6.來稿要求論點明確、數(shù)據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煉,每篇論文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單位所在地及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和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一般為導師)簡介(包括姓名、性別、職稱、出生年月、所獲學位、目前主要從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在文稿的首頁地腳處注明論文屬何項目、何基金(編號)資助,沒有的不注明。
7.文稿篇幅(含圖表)一般不超過5000字,一個版面2500字內。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qū)別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