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石學報是由中國科學院主管,中國礦物巖石地球化學學會和中國科學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主辦的學術性期刊。其辦刊方針是:堅持以創(chuàng)新性、綜合性、前沿性、導向性特色,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依靠和團結全國廣大地學工作者,探索自然奧秘,開展廣泛而深入的基礎理論研究,促進我國地球科學領域研究和發(fā)展,發(fā)表高水平科研成果,為我國培養(yǎng)和造就大批地學科研人才。本刊主要報道有關巖石學基礎理論的巖石學領域各學科包括巖漿巖石學、變質巖石學、沉積巖石學、巖石大地構造學、巖石同位素年代學和同位素地球化學、巖石成礦學、造巖礦物學等方面的重要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成果,同時也刊載綜述性文章、問題討論、學術動態(tài)以及書評等。
投稿指南
《巖石學報》投稿須知
《巖石學報》是由中國科學院主管,中國礦物巖石地球化學學會和中國科學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主辦的學術性期刊。其辦刊方針是:堅持以創(chuàng)新性、綜合性、前沿性、導向性為特色,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依靠和團結全國廣大地學工作者,探索自然奧秘,開展廣泛而深入的基礎理論研究,促進我國地球科學領域研究和發(fā)展,發(fā)表高水平科研成果,為我國培養(yǎng)和造就大批地學科研人才。
《巖石學報》主要報道有關巖石學基礎理論的巖石學領域各學科包括巖漿巖石學、變質巖石學、沉積巖石學、構造巖石學和有機巖石學以及邊緣交叉學科包括巖石地球化學、巖石大地構造學、巖石同位素年代學和同位素地球化學、巖石成礦學、造巖礦物學等方面的重要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成果,同時也刊載綜述性文章、問題討論、學術動態(tài)以及書評等。
本刊稿件一般以收稿和確定刊用的時間先后次序刊載,對于具有創(chuàng)新性、開拓性、前沿性的研究成果,將優(yōu)先給予刊出。
文稿的著作權:除《著作權法》另有規(guī)定之外,屬于作者,文責由作者自負。
來稿要求及注意事項如下:
1.文章需通過網上辦公系統(tǒng)投稿。作者投稿時應聲明稿件專投本刊且未正式發(fā)表。如稿件曾投它刊,作者應先向本刊說明情況并向它刊申請撤稿,以避免“一稿多投”事件發(fā)生。一旦查出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責任由作者承擔,并負責賠嘗本刊經濟損失。
2.本刊亦接受國外或國際合作研究的英文稿件。對英文稿件的要求同中文稿件,應附有中文題目、作者及單位、中文詳細摘要及關鍵詞。
3.編輯部在收到來稿后一般在6個月內答復作者是否錄用。作者在6個月后如仍未接到本刊錄用通知,則可改投它刊。
4.本刊除具有印刷版外,還具有網絡版等電子版本。稿件一經錄用,所有版本的版權即由作者轉讓給本刊。
5.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guī)定,本刊可對來稿文字進行刪改,對實質性內容的修改,應征求作者同意。
6.來稿一經刊用,編輯部向論文作者收取文章發(fā)表費。稿件刊出后,按規(guī)定一次性向作者支付以上版本的稿酬,贈送當期本刊1冊。
7.要求來稿論點明確,數據可靠,論證合理,層次分明,文字精煉。
8.研究論文(包括中英文摘要、圖表和參考文獻)篇幅根據內容需要而定,本刊不做具體限制。
9.來稿的格式要求其書寫順序:中文題目、中英文作者、中英文作者單位、英文題目、英文摘要、英文關鍵詞、中文摘要、中文關鍵詞、中圖法分類號;引言;正文;討論;結論;致謝;參考文獻;附圖及說明;附表及說明;附圖版及說明。凡不符合來稿格式要求者,本刊恕不受理所投稿件。
10.作者只列出主要參加者(同單位作者一般不超過4人,多單位作者一般不超過8人),第一作者須附作者簡介(姓名,性別,出生年,學位,職稱,所從事的專業(yè),聯(lián)系電話及E-mail),參與輔助研究者可列入致謝部分。
上一篇:地球科學進展期刊論文
下一篇:中國科學:地球科學期刊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