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藝術是一種藝術熏陶,音樂藝術和文學藝術見證了我們文明的發(fā)展史,它們彼此獨立,又相互影響、作用、滲透。音樂藝術一般用來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與社會現(xiàn)實生活中的藝術形式,下面小編簡單介紹一篇關于音樂藝術論文。
一、音樂藝術和文學藝術的相似性
(一)意境塑造與想象空間
無論是音樂藝術還是文學藝術,對作品的意境塑造以及想象空間的展開,都有著相同的要求。音樂藝術作為時間的藝術,它以流動的旋律,架構于特定的曲式結構,在一個相對固定的時間段呈現(xiàn)。正如叔本華所說:音樂是活的時間,音樂所揭示的正是那個“由生命活動本身標示的時間。這個時間便是音樂的首要或基本的幻象;而這一切活動都是以一個有機體的生命結構所具有的邏輯式樣進行的”。在特定的音樂結構里感知音樂的同時,在流動的音符中感知音樂所指向、塑造的藝術形象和情感的體驗,這種體驗開啟我們的想象空間,把瞬間的音樂體驗轉化為情感的體驗和對情感的想象,從而與音樂產(chǎn)生共鳴。文學藝術中,也存在著時間性。例如詩歌、散文、戲劇、小說在作品結構上,以及他們的內容表現(xiàn)形式上存在的張力、矛盾的沖突、解決等等,決定了文學藝術的時間性。當我們閱讀文學作品時,在或長或短的時間里,由作品的客觀表達方式喚起我們對作品意境的想象,進入一個由作者構建而成、由讀者自己去體會的巨大的想象空間,從而達到對作品的深刻的情感體驗。
(二)優(yōu)秀的音樂作品和文學作品,都具有豐富的情感與深刻的內涵
情感與內涵,是音樂藝術和文學藝術表現(xiàn)的主要內容,也是它們演繹的最終目的。正如康斯坦丁諾夫所說:“感情的方面進入所有藝術作品的內容,無一例外,它不僅是內容必備的,而且是十分重要的一個部分。”它們通過各自特有的表現(xiàn)方式和不同的藝術載體,既表達感情,又傳達感情。文學與音樂,它們的作品無一例外的滲透著感情內容。一部小說當中,無論是描寫、敘述還是對論,都帶著不同程度的感情內容,詩歌中的每一句都是感情的抒發(fā)。音樂則與感情的聯(lián)系更為密切,人們往往把音樂作為感情的藝術。當感情在作品中展開、呈現(xiàn)、深入,才使作品具有靈魂,表現(xiàn)出豐厚的含義和深刻的內涵。盡管文學與音樂,它們的表現(xiàn)手段和方法不同,但最終的目的卻是相同的。在這一點上,它們有著驚人的一致性。
二、音樂藝術和文學藝術的相異性
雖然音樂作品和文學作品在節(jié)奏感和韻律感,對作品的意境的塑造以及想象空間的展開,以及作品都具有豐富的情感與深刻的內涵等諸多的方面有著相似性,但是這兩種藝術之間還是有很多相異之處。
(一)音樂和文學的藝術表達方式不一樣
中國古代名著《樂記》中,就有關于詩與歌的論述,曰:“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由此可見音樂與文學的差異。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也曾指出,詩借“語言”來表達,“留給我們某些從事思想的東西”;而音樂“通過感覺來訴說”,它比詩“更豐富多彩地激動我們的心境”。當代蘇聯(lián)著名文藝理論家莫.卡岡則認為:文學是“思想的直接表現(xiàn)和感情的間接體現(xiàn)”,音樂則是“感情的直接體現(xiàn)和思想的間接體現(xiàn)”。凡此種種論述,使我們認識到音樂與文學在表達方式上的差異。音樂被稱為“流動的建筑”。雖然音樂由樂譜記錄,以一定的曲式結構創(chuàng)作完成,但所有的旋律都是稍縱即逝的音響,在非可視性的狀態(tài)中進行。
音樂中的每一個聲音都沒有被賦予具體的概念和明確的含義。它以聲波的形態(tài),在不間斷的運動中營造出情緒的氛圍和音響的聲勢,從而產(chǎn)生具有吸引力和滲透力的情感內涵,使聽者不由自主的與它產(chǎn)生共鳴。而聲波所體現(xiàn)出來的音調的高低與輕重;音頻的急緩與疏密;音量的強弱與大小;音質的粗細與剛柔等等,所有這些付諸于我們的聽覺,經(jīng)由聽覺進入我們的心靈,以此完成音樂對事物的表達。文學與音樂不同,它有良好的可視性。文學作品以文字的形式存在。人們閱讀文學作品,體會文字,詞匯,語句中所包含的精確含義。通過例如小說情節(jié)的敘述,或是詩歌音調的抑揚頓挫,或戲劇中的矛盾、沖突、解決等等來使人追尋到隱藏于文字之后的情感所在,深刻的思想和充滿想象的,把客觀的文字化為主觀的情感體會。
(二)思維方式不同
音樂藝術是感性思維,而文學藝術是理性思維。由于音樂的非語義性的特點,我們在欣賞音樂時更多依靠的是對聲音的感覺和判斷能力。在音樂里我們體會的是具有象征意義的感情,它是模糊的、非具象的,并以情感經(jīng)歷作為想象的前提。這種想象所體現(xiàn)出的具象的感受,也是因人而異的。例如著名指揮家小澤征爾就曾經(jīng)說過,欣賞《二泉映月》這首二胡曲,應該跪著欣賞。緣于這首樂曲,使他感受到中國民間音樂的純粹、博大、精深,同時,也傳達出他對中國民間音樂尊崇、喜愛的個人感嘆!文學藝術的語言,具有精確的語義性。我們閱讀文學作品時,文字語言提供給我們精確的含義,依靠文字構建的理性思維達到解讀作品的目的。閱讀的過程,其實是作者提供理性思維的敘述空間,由讀者跟隨文字語言的思維產(chǎn)生想象、聯(lián)想和情感的體驗過程。這個過程是具象的,是語言思維和文字思維共同作用的結果。
三、關聯(lián)性
音樂與文學的關系歷來非常密切,研究音樂史假如不熟悉文學史是絕對不行的,文學史中也有不少與音樂有關的現(xiàn)象。文學思潮與音樂思潮相互滲透在歷史上也屢見不鮮。其中最突出的是十九世紀歐洲浪漫主義思潮對音樂的影響。浪漫主義音樂的產(chǎn)生和發(fā)展始終與當時的文學思潮有十分密切的聯(lián)系。音樂與文學之間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形成兩種藝術真正意義上的相互滲透與融合。以文學作品為題材進行音樂創(chuàng)作,就是最為常見的方式,尤其以藝術歌曲和歌劇最為突出。這樣的例子在歷史上數(shù)不勝數(shù),例如門德爾松的藝術歌曲《乘著歌聲的翅膀》,是以著名詩人海涅的一首抒情詩為基礎創(chuàng)作而成;威爾第的歌劇《茶花女》,是根據(jù)小仲馬的同名悲劇改編而成;比才的歌劇《卡門》,以梅里美的同名小說為藍本進行創(chuàng)作;莎士比亞的著名悲劇《羅密歐與朱麗葉》,被柴可夫斯基以此為素材創(chuàng)作出了同名交響幻想曲;里姆斯基-科薩科夫創(chuàng)作的管弦樂曲《天方夜譚》,取材于阿拉伯民間故事等等。音樂吸取文學作品的故事情節(jié)、戲劇成分、矛盾沖突、情節(jié)發(fā)展,作為音樂構思的基本線索,并且從文學作品中凝練出特定的精神氣質作為音樂構思的基礎。在音樂與文學相互滲透、融合的過程中,文學為我們展開了理性、客觀的過程,音樂則向我們開啟感性、主觀的世界。
當客觀世界的人與社會和自然在我們面前展現(xiàn),以音樂來展示人的內心情感和體驗時,音樂的想象和聯(lián)想能力激發(fā)了我們對于客觀主體所表現(xiàn)的喜怒哀樂,并投影在我們的內心世界。這時,我們能解讀非語義性的音樂里流動著故事性、敘述性的元素,也能夠感受音樂里矛盾、戲劇性的沖突。當音樂與文學產(chǎn)生高契合度的聯(lián)動,我們就可以在音樂里體會文學藝術的理性、客觀的描述;也可以在文學里想象感性、主觀的情感體驗。例如,舒伯特根據(jù)歌德的同名敘事詩創(chuàng)作的藝術歌曲《魔王》,歌曲保持了詩歌中敘述者、父親、兒子、魔王這四個角色,運用不同的旋律、音色、節(jié)奏、和聲等分別代表各自不同的音樂形象。當我們欣賞這首歌曲時,對比歌德的詩歌,我們會發(fā)現(xiàn),歌曲和詩歌里對情感的展開是完全同步的,使抽象的音樂和形象的詩歌在內容的演繹上達到高度的契合。
四、結語
音樂藝術和文學藝術,它們見證和記錄了人類歷史文明的進程,以它們獨特而鮮明的表現(xiàn)形式,凝結成人類智慧、文明和情感的結晶。正好印證了這樣一句話:所有的藝術都是相通的。我們在學習任何一門藝術學科時,如果能夠更多地借鑒其他藝術類型的藝術特點、表現(xiàn)力和表現(xiàn)手法的話,對于我們的學習,無疑會有巨大的幫助。通過各藝術學科的聯(lián)動,能充分開啟我們的想象空間,提高我們的藝術感受力,也可以豐富我們的創(chuàng)作素材,使我們的藝術創(chuàng)作空間得到更為充分的發(fā)揮。
下面小編簡單介紹一篇音樂期刊:當代音樂
《當代音樂》辦刊宗旨為堅持“雙百”方針和“二為”方向,突出時尚性、知識性、學術性、權威性,報道當今樂壇信息資訊,刊發(fā)具有理論價值、現(xiàn)實意義和創(chuàng)新性的音樂研究成果!懂敶魳贰穼⒁劳腥珖鱾大學音樂學科優(yōu)勢,強化學術性和研究性,以質取勝;不斷探索音樂藝術學科的基本規(guī)律,促進我國音樂學科的建設和音樂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